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着力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延伸交通安全服务窗口,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定兴县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关于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保定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建设农村派出所乡镇交警中队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筹备,有序推进,分别在15个乡镇成立了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并履行以下职责:
01、
建立源头监管制度。
摸排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等基本信息,利用“农交安”手机APP录入系统,同时开展路检路查、安全宣传等工作动态的信息录入;通过巡逻设卡、走村入户等工作,发现查处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02、
维护交通秩序。
疏导交通,纠正违法行为。重点结合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要求,建立相配套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与警保合作劝导站、“乡镇交管办”建立微信、电话等沟通方式,共享交通安全管理点、线、面存在的隐患、交通违法等信息;强化对易堵路段、集贸市场、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的交通管理和违法打击。
03、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利用移动警务终端,对查处的违法行为按规定录入交管综合应用平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每月对农村地区交通违法查处的数量考核目标,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解到区公安局各农村派出所乡镇交警中队。严查农村地区“低三拖”违法载人、“三驾”、涉牌涉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等突出交通违法,重点突出节假日、集市、民俗活动、农忙季节等重点时段管控,净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环境。
04、
调解和处理交通事故。
发挥派出所地理优势,就近出警,快速到达现场调解交通事故。负责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和市交警支队微信快处程序,处理辖区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及损害赔偿调解,对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维护和先期处置。按照每村一名专职和兼职事故处理人员的标准建设事故处理辅助队伍,及时处理辖区简易事故。
05、
建立隐患排查登记制度。
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向有关单位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联系区交警大队对无证人员、无牌车辆开展办牌办证培训考试。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改善道路硬件环境,全面排查不符合建设标准、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易发多发的隐患路段,分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确定完成时限,报区政府挂账督办、整改销账。
06、
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制度。
开展宣传讲座,在重大活动安全保卫期间深入村组进行宣传,对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村民、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07、
提供车驾管业务咨询办理服务。
在农村派出所设置车驾管及违法处理自助系统,村民可就近办理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六年免检车辆签章、交通违法处理等多项交管业务。在办公场所设置咨询服务点,负责提供咨询引导。通过治安宣传、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推送乡镇交警中队办理车驾管业务范围等信息。
来源:定兴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