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定兴尾号限行通知!

定兴在线 2020-10-10 14:36:23 阅读 10408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有效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1年1月3日,我县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与保定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1年1月3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兴达街、兴盛街以东,107国道以西,机场路、兴华西路以南,金台路以北(除107国道、金台路外,包含其他以上道路)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至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将另行通知。

县主城区黄牌照货运车辆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县际长途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本公告自2020年10月9日开始实施。

来源:定兴交警
(0)
定兴在线管理员

相关推荐





上一篇:易水河定兴段发现受伤野生鸬鹚...
下一篇:定兴县第五、第六中学项目最新消息!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