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已于4月20日开通,此次填报数据用于2020年“两癌”救助金分配。定兴县妇联将集中收集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患者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录入到全国妇联“两癌”救助系统,经市、省、全国妇联审核通过后,贫困妇女“两癌”患者就有希望获得1万元的救助。
一、救助条件
(一)病种病情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II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二)户籍
救助对象为农村户籍,无年龄限制。
(三)贫困状况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指经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比对确认的农村贫困人口,此类人员为重点救助对象。
2.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3.两者都是:是指既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同时又获得民政部门农村低保认证的贫困妇女。
4.其他:是指虽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但家庭人均收入确实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价格每人每年4000元)或因本人患病、其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等情况导致贫困的患病妇女(患病对象符合上述贫困状况的一种及以上)。
二、申报材料
1.乡镇妇联填写《2020年“两癌”填报中项目内人员汇总表》(附件3)3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3.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病例或检验单等复印件(其中一页需体现医院的复印公章)。
4.贫困证明。建档立卡人员需提供精准扶贫登记证复印件;低保患病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其它贫困患病人员提供当地村委会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
5.当地卫健局或“两癌”筛查执行机构出具的项目内筛查人员证明原件。
三、申报程序
统一报送到乡镇妇联→县(区)妇联→市妇联审核→省妇联审核→全国妇联审核。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
五、救助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救助对象申报信息经过各级妇联审核,提交财政部、纪委和审计署,接受一万元救助。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城区)妇联组织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排查,务于5月12日前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资料收集上报县妇联办公室(县委353房间),联系电话:69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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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定兴妇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