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永清县公安局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重拳出击,迅速向影响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参战民警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连续奋战,积极作为,持续不断的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6月19日,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微信在互联网上售卖涉及我县的公民个人信息,经侦查发现售卖者的身份为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定兴镇某村村民李某。通过网上侦查,以及对嫌疑人的多种社会关系调查后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某就居住在本村未曾外出。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对其实施抓捕,6月20日23时,在其家中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待出多名同案犯罪嫌疑人。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其买卖涉及北京、天津、山西及我市三河、香河、霸州、固安、永清等多地公民个人信息300余万条,其中一部分公民个人信息的上家为河南省新野县五星镇某村村民姚某。
网安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犯罪嫌疑人姚某实施抓捕。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姚某现居住于固安县某小区内。民警通过多方摸排走访,于6月21日15时,将犯罪嫌疑人姚某抓获。在对犯罪嫌疑人姚某进行抓捕时,民警还从其家中搜出作案工具若干:手机4部,电脑1台,移动硬盘4块,U盘6个,内含北京、天津、三河、香河、霸州、固安、永清等多地公民个人信息多达200万余条。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姚某交待出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团伙还有5人,分别是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东寨镇某村村民宗某清、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东寨镇某村村民宗某东、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柳林镇某村村民樊某、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某村村民陈某及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居民周某。经调查发现,该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均为房产销售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涉及楼盘业主信息、来电来访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高端会员信息等,涉及人数众多、涉及地域跨度大。
目前,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永清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平安永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