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定自然资规告字[2020]007号
经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用途: | | | | | | | | | | | | 起始价: | | | | | | | 1、该宗土地经现场勘察存在未供即用违法用地问题,我局已报县政府批准处置地上建筑物,竞得人按照地上建筑物评估价格22.11万元,向县政府缴纳地上建筑物款,评估费用由竞得人缴纳。 2、宗地内地上地下的所有管线(管道)、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以及周边供水、排水等附着物均以现状为准,如竞得人需要迁移上述设施,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调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宗地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用途: | | | | | | | | | | | | 起始价: | | | | | | | 宗地内地上地下的所有管线(管道)、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以及周边供水、排水等附着物均以现状为准,如竞得人需要迁移上述设施,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调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202001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①新建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太阳能热水按《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保住建发〈2020〉33号)要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绿色建筑最低需达到国家一星标准,配建不低于总面积20%装配式建筑并应首先建设,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8321-2019),装配率达50%以上;地块全部工程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的可不建被动房,按被动房设计可不建设装配式建筑。
②幼儿园建设、管理及移交满足《河北省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保定市居民住宅项目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管理办法(试行)》(保政办发2019{05}号)要求。出让地块不再配建教育设施,按居民住宅建筑面积155元/平米标准缴纳配建资金。
2020013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①新建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太阳能热水按《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保住建发〈2020〉33号)要求。根据住建部门意见,该地块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绿色建筑最低需达到国家一星标准,地块全部工程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的可不建被动房,按被动房设计可不建设装配式建筑,对是否建设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不做明确规定。 ②幼儿园建设、管理及移交满足《河北省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保定市居民住宅项目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管理办法(试行)》(保政办发2019{05}号)要求。出让地块不再配建教育设施,按居民住宅建筑面积155元/平米标准缴纳配建资金。
其他规划要求详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报名时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 以下情况禁止参加报名竞买:①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未完成整改的,禁止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②企业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行为的,禁止参加土地竞买;③法人竞买其注册资本低于出让土地起始价且自有资金审计报告不能有效证明注册资本外的资金为企业经营收益的,禁止参加竞买。
申请人需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及自有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申请人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须提交承诺书:①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②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出让土地起始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 7月 3日至2020年 7 月 16 日,到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0 年 7 月 3日至2020年 7 月 16日,到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7 月 16日 16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0年 7 月 16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时间为 2020年 7 月 20 日 9 时。地点为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2)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3)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4)竞买人须执《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312-4896365 联 系 人: 董颖辉 开户单位: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兴支行 银行账号:101 128 954 730
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6月29 日来源:定兴县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