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会玲,今年50岁,出生在定兴县张家庄乡西陶沈村,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1992年高会玲嫁给本村村民柴志水,自从踏进这个家门后,她就努力用乐观的性格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把这个家打造成一个幸福和睦、充满温馨充满爱的小康之家。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默默诠释着“孝”和“爱”的传统美德,展现着一个农村妇女的博爱仁慈、善良真诚的美丽形象。
刚结婚来到这个家,高会玲就把婆婆当成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对待,她始终认为孝敬老人是儿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结婚不久公公因病去世,剩下婆婆孤单一人,她就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赡养婆婆的义务。二十八年来,婆媳互敬互爱、和睦相处,而婆婆现在年龄大了,正是需要亲人的时候,也是儿女报答她的最好时机。
在家里,高会玲不仅孝敬老人,也与丈夫的兄弟姐妹和谐相处。多年来,她始终觉得照顾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生活中,也常常被老公的孝心深深感动。夫妻俩几十年来相亲相爱、相敬如宾、互相关心、互相体贴、同心共建和谐家园。
2014年的夏天,婆婆感觉身体不舒服,前一天说好来高会玲家的,但是9点了还没过来,高会玲感觉有点不对劲,就赶紧跑到大哥家去看望婆婆,婆婆躺在床上说身体有点不舒服,手脚发麻走不了路,高会玲见情况不好马上联系出租车第一时间送到县医院,立即办理了住院手续。于是,高会玲便接起了照看婆婆的重担,给婆婆洗衣、洗脚,讲家长里短宽慰老人,住了10天院后婆婆身体好转。出院后,高会玲仍旧做饭洗衣细心照料,病情日见好转。
人们常说,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高会玲用近二十多年的行动践行着孝道。她相信:爱是可以传递的;沉淀在与相伴多年的丈夫心里;沉淀在深深爱着的两个子女的行动中;沉淀在同胞姊妹四个人的心坎上。她常说:自己只是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尽了自己应该尽的义务,以后还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继续为这个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孝心和爱心,让这种朴实无华、尊老敬老的美德在中国大地上世世代代传扬下去。
来源:定兴县妇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