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布20起露天焚烧案件
1.2020年8月25日,曲阳县庄窠乡庄窠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庄窠乡政府对点火当事人张xx处以1000元罚款,对庄窠乡庄窠村网格员全县通报批评。
2.2020年10月29日,定兴县北田乡内一村发现焚烧秸秆。乡派出所对当事人韩xx进行警告,定兴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郭街乡环保所对责任人韩xx处以1125元罚款。北田乡党委对内一村党支部书记孙xx诫勉谈话,对网格员孙xx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2021年1月3日,高碑店市泗庄镇郭街村发生露天焚烧杂草。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王x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镇纪委对郭街村党支部书记赵xx予以诫勉谈话,并扣罚当月绩效工资1332.7元,对网格员张xx予以辞退。
4.2021年1月11日,清苑区白团乡西街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清苑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责任人刘xx处以875元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白团乡纪委对白团乡西街村主任通报批评。
5.2021年1月11日,高阳县晋庄镇东河村发生露天焚烧杂草。晋庄镇政府对网格员冯xx进行通报批评,高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当事人刘xx处以1875元罚款。鉴于,当事人患有精神障碍,未进行拘留,由东河村村委会对其家人进行教育,要求家人做好陪护。
6.2021年1月10日,莲池区焦庄乡赵庄村发现上坟祭祀引燃周边杂草。焦庄乡环保所对防火人员赵xx处以1000元罚款,给予赵庄村党支部书记赵xx通报批评。
7.2021年1月18日,易县塘湖镇塘湖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和杂草。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李xx进行训诫并行政拘留3日。塘湖镇政府对网格员蔡xx进行通报批评。
8.2021年2月2日,安国市南娄底乡固西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安国市南娄底乡政府对当事人刘xx处以2000元罚款。
9.2021年2月2日,涞水县石亭镇上庄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和杂草。石亭镇政府对当事人孙xx处以2000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训诫。镇政府对网格员王xx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10.2021年2月10日,竞秀区大激店镇刘家庄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大激店镇政府对当事人刘xx处以1000元罚款,对网格员刘xx通报批评。
11.2021年2月12日,蠡县辛兴镇北宗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辛兴镇派出所对点火当事人齐xx处以500元罚款。辛兴镇政府给予村党支部书记王x诫勉谈话,并扣除工资1000元。
12.2021年2月25日,博野县东墟镇张岳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东墟镇政府对当事人于xx处以2000元罚款,对网格员于茂x全镇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巡查工资。
13.2021年3月11日,唐县大洋乡东大洋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和杂草。公安机关对点火当事人于xx处以2000元罚款并行政拘留15日。大洋乡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王xx诫勉谈话,大洋乡政府对东大洋村包片防火员刘xx予以辞退。
14.2021年3月11日,顺平县白云乡北朝阳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公安机关对点火当事人王xx行政拘留5日。白云乡党委对北朝阳村主管防火村干部王xx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北朝阳村党支部书记王xx予以批评教育。
15.2021年3月13日,徐水区高林村镇田村铺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高林村镇对点火当事人赵xx处以2000元罚款。高林村镇纪委对田村铺网格员赵xx全镇通报批评。
16.2021年3月16日,满城区方顺桥镇东方顺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方顺桥镇对点火当事人焦xx处以2000元罚款。方顺桥镇纪委给予村包片防火员焦xx通报批评。
17.2021年3月24日,白沟新城白沟镇花梓营村发现露天焚烧荒草。白沟新城环保分局对点火当事人黄xx处以500罚款元,义和庄派出所对点火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白沟镇政府给予村党支部委员黄xx全镇通报批评,白沟镇政府对花梓营村环保专职网格员陶xx扣罚工资300元。
18.2021年3月31日,高新区大马坊乡高屯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对点火当事人赵x处以1000元罚款。马坊乡政府对高屯村包片网格员通报批评并扣罚工资200元。
19.2021年4月3日,望都县赵庄镇赵庄村发现露天焚烧秸秆。望都县赵庄镇政府对当事人杨xx处以2000元罚款,赵庄镇纪委对赵庄村村委委员闫xx诫勉谈话。
20.2021年4月6日,涞源县南屯镇南屯村发现露天焚烧杂草。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孙xx处以1000元罚款。南屯镇政府对网格员孙xx进行通报批评。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积极响应号召,增强自律意识,主动配合禁烧工作,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劝导,为蓝天白云做出应有贡献。
保定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
来源:保定新闻广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