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着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近日,定兴法院北河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运用调解手段化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0年,来自吉林省的原告奚某某受雇于被告王某某从事建筑施工。施工完毕后,被告支付给原告部分工资款,剩余工资款14000余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发包方未结算清为由不在给付。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助追回工资款。
北河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告家住吉林省,距定兴县2000多里,且身患股骨头坏死等疾病,往返非常不便。于是,办案法官确定了调解结案的工作思路,主动到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得知被告外债较多,目前没有给付能力。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原告找到法庭,表示家庭困难,要求尽快给予解决。针对实际情况,办案法官又通过被告村委会干部和其亲属作被告的思想工作,并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法庭,从人情与法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后,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工资款12000元,余款原告自动放弃,并于当天履行完毕,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定兴法院将逐步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运行机制,努力用最优的方式化解涉民生案件,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法院新形象,确保教育整顿在法院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来源:定兴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