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1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当前,在广大群众正在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时,定兴县马某作为阳性病例的次密接者,仍然拒不配合流调工作、不如实报告行程轨迹,在集中隔离期间辱骂防疫工作人员。
2022年5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定兴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认真履行应尽的责任义务,主动配合防控工作,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来源:冀云定兴、竞秀融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