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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一农村“两违”典型案例被曝光!

2022-8-27 21:52:43 · 定兴热线
保定交警曝光农村“两违”典型案例

为了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定市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在全市开展了农村道路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国省、县乡道路和农村道路面包车超员、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

自8月份以来,公安交警深入农村地区厂区工地、农场果园、养殖场周边道路、农村与城镇连通主干道以及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和事故多发易发等隐患突出点段,严查农村面包车、七座以上载客汽车、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轻型货车的超员载客、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交警走村入户向广大农民朋友宣传超员和违法载客的危害性,提示他们不要乘坐违法载人、违法超员车辆,乘车要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抓好源头管理。据统计,目前已查处18例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严重交通违法。

8月12日10时25分,安国市交警大队在安国-西伏路查获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人,经查,该车辆违法载人12人。

8月2日10时21分,定兴县交警大队东落堡中队执勤民警在吴村-东引村乡道2公里100米处发现一辆小型货车(冀F**2P9)涉嫌违法载人,经现场查处,该货车违法载人11人。

8月10日20时许,涞水县交警大队在涞水县北庄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F**BR0轻型多用途货车有多人在货车后斗乘坐,经查,该车后斗载有14人。

8月18日12时许,涞源县交警大队在走马驿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F**BU3的轻型多用途货车有多人在货车后斗乘坐,经查,该车后斗载有11人。

8月21日11时许,满城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满城区保满北线北庄村路段,发现李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违法行为,经查,该货车实载11人。

8月20日15时40分,清苑区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县城之东壁阳城公路1公里100处发现一辆大型货车涉嫌违法载人,经现场查处,该货车货仓违法载人12人。

8月9日16时许,曲阳县交警大队民警巡逻到羊平镇羊平村附近时,查获冀F**S23货车违法载人,经现场检查该货车共计违法载人11人。

8月12日16时许,唐县交警大队在唐县辖区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在京赞线130公里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F**0D3的货车有多人在货车车厢内,经查,该货车车厢内载有10人。

8月21日17时许,唐县交警大队在唐县辖区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在京赞线138公里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F**QF3的货车有多人在货车车厢内,经查,该货车车厢内载有10人。

8月11日9时许,涞水县交警大队民警在都衙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FJ**B6轻型普通货车有多人在货车后斗乘坐,经查,该车后斗载有13人。

8月18日11时许,涞源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水堡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BR**10重型半挂牵引车有多人在货车后斗乘坐,经查,该车后斗载有10人。

对以上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违法驾驶人处以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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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警曝光农村“两违”典型案例

为了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定市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在全市开展了农村道路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国省、县乡道路和农村道路面包车超员、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

自8月份以来,公安交警深入农村地区厂区工地、农场果园、养殖场周边道路、农村与城镇连通主干道以及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和事故多发易发等隐患突出点段,严查农村面包车、七座以上载客汽车、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轻型货车的超员载客、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交警走村入户向广大农民朋友宣传超员和违法载客的危害性,提示他们不要乘坐违法载人、违法超员车辆,乘车要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抓好源头管理。据统计,目前已查处18例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严重交通违法。

8月12日10时25分,安国市交警大队在安国-西伏路查获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人,经查,该车辆违法载人12人。

8月2日10时21分,定兴县交警大队东落堡中队执勤民警在吴村-东引村乡道2公里100米处发现一辆小型货车(冀F**2P9)涉嫌违法载人,经现场查处,该货车违法载人11人。

8月10日20时许,涞水县交警大队在涞水县北庄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F**BR0轻型多用途货车有多人在货车后斗乘坐,经查,该车后斗载有14人。

8月18日12时许,涞源县交警大队在走马驿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F**BU3的轻型多用途货车有多人在货车后斗乘坐,经查,该车后斗载有11人。

8月21日11时许,满城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满城区保满北线北庄村路段,发现李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违法行为,经查,该货车实载11人。

8月20日15时40分,清苑区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县城之东壁阳城公路1公里100处发现一辆大型货车涉嫌违法载人,经现场查处,该货车货仓违法载人12人。

8月9日16时许,曲阳县交警大队民警巡逻到羊平镇羊平村附近时,查获冀F**S23货车违法载人,经现场检查该货车共计违法载人11人。

8月12日16时许,唐县交警大队在唐县辖区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在京赞线130公里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F**0D3的货车有多人在货车车厢内,经查,该货车车厢内载有10人。

8月21日17时许,唐县交警大队在唐县辖区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在京赞线138公里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F**QF3的货车有多人在货车车厢内,经查,该货车车厢内载有10人。

8月11日9时许,涞水县交警大队民警在都衙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FJ**B6轻型普通货车有多人在货车后斗乘坐,经查,该车后斗载有13人。

8月18日11时许,涞源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水堡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BR**10重型半挂牵引车有多人在货车后斗乘坐,经查,该车后斗载有10人。

对以上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违法驾驶人处以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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