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保定电(记者寇国莹实习生李云飞)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一名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称,该县固城镇北太平庄村小学于9月和10月之间,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两次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共计76元,而这些费用收得不明不白。
据这位学生家长反映,自己孩子上六年级,9月26、27日,学校向包括自己孩子在内的学生收取学籍照片费和教辅费共46元。自己当时并未计较,没想到,过了半个多月,10月13日,学校又以卷子费为由,收取五六年级学生语数外三科卷子费共30元,一至四年级语文数学两科共20元钱。
这位学生家长说:“我们是农村家庭,本就不富裕,学校屡次收费实在让家里很为难啊!”当被问到学校收取这些费用是否开出收据,刘先生说:“我也问了校长有没有发票之类的,但校长笑而不语。我还问校长46元教辅费是什么书,校长说‘就是帮助学习的书’别的校长什么也没说。”
记者通过查询,得知教育部等七部门曾联合发布过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有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规定,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选用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不得强迫学校订购教辅材料。严格规范教辅材料价格。修改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记者电话联系校方,一位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10月13日收取的是语数外三科的辅导报纸,上边有题,有解释,还有资料。”但是,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这些资料都是学生自愿订购的,她解释称,由于上学期有学生订了,学生们伙着看,觉得挺好,这学期定的就多了。之所以没有收据,因为是学生自愿订的,谁掏钱就给谁,所以没有正规收据。对于9月收取的46元费用,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为暑假生活和作业本的钱,作业本收费有正规发票。
但是,对于学校解释的“学生自愿订购”,这位家长并不认可,他说,“我知道的都订了,又没票据,学校能怎么解释啊?只能说是自愿订购的啊!”
编辑:石利平 来源:燕赵都市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