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在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的前提下,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高值医用耗材及药品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二是改革医保资金支付方式。探索性改革医保资金支付方式,将实施改革的公立医院新农合医疗资金拨付从“先垫后支”变为“先预拨后结算”,经财政、新农合经办机构联合测算县医院新农合资金报销规模,确定按季预拨新农合资金1047万元,已累计预拨2094万元,缓解医院资金压力,确保了县级公立医院正常运转。
三是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把握改革关键点,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科学核实县医院药品收支情况,确定因取消药品加价费用减少的合理收入部分,按照30%的比例进行补助,上半年财政累计拨付公立医院改革补偿资金48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