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公安交警定兴交警大队在保定市定兴县兴华路三小路口开展酒驾醉驾治理活动时,发现一辆小轿车驾驶人摇下车窗后,散发出一股浓重的酒味,公安交警当场对其进行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在这一过程中,该驾驶人一直要求打电话“找熟人”,被执勤交警严厉制止:“酒后驾车,你给谁打电话都不好使!”
随即将该驾驶人带到医院后进行抽血检测,在去往医院的路上,该醉酒驾驶人不断跟执勤交警“称兄道弟”,试图套近乎,最终被执勤交警严肃制止,并依法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1.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由于该驾驶人做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50元、驾驶本记13分,并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此外,该驾驶人还面临刑事处罚。
保定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于任何一名驾驶人都适用,驾驶人要从内心深处消除侥幸心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酒驾、醉酒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交通安全系万家,违法驾驶危害大。遵规守法谨慎行,家庭温馨需要它!公安交警也将持续加大治理力度,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通行。
来源:保定市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