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预防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执法公开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结合定兴县道路交通实际,现将定兴县新增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告知如下:
一、具体点位:
1、107国道与国泰街交叉口;
2、107国道与昌盛街交叉口;
3、107国道与吉祥街交叉口;
4、107国道与鹏程街交叉口;
5、107国道与振兴路交叉口;
6、107国道与中科大道交叉口;
二、违法抓拍类型: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4、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6、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等相关违法行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提升定兴县城市形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2022年4月8日
来源:定兴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