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凌晨,高速交警涿州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京港澳高速石家庄方向定兴服务区附近,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货车发生追尾,无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货车尾部轻微受损,而小轿车右前部受损严重,安全气囊全部弹出。民警立即在现场做好预警,指挥交通,并迅速勘查现场组织清撤救援。在民警勘察现场时,发现小型轿车司机钱某坐在轿车后排,且满身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知道你撞车了吗?
钱某:没撞车。
民警:你这怎么弄得啊?
钱某:我感觉走到前面,有个东西撞过来了。
民警将钱某带至医院,经医院抽血鉴定,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将钱某带至大队,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经认定,钱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来源:河北高速交警保定支队 |